根据工作需要和《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
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公开选调人数2名:
1.经济项目科工作人员1名;
2.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公开选调的范围
全州州、县市区、乡镇级机关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,下同)在职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,下同)。
三、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
除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外,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:
(一)政治素质良好,品德端正,勤奋敬业,热爱民族宗教事务;
(二)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,有较强文字综合、语言表达能力,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;
(三)在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的公务员,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;
(四)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
(五)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(六)报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,年龄可适当放宽;
(七)少数民族;
(八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能参加公开选调:
1.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,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;
3.其它不宜办理调任情形的。
四、选调程序
(一)发布公告。通过西双版纳州民宗局政务公开网站、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。